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综合类用地性质

发布时间:get_the_time 12/2022/24

 

1.商业性质用地:传统的旅游星级宾馆、酒店项目立项,土地批租年限为 40 年,该类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为,一般不允许按照商品房模式进行分割销售。按照现有的相关政府规定,国内可以用于旅游房产开发的土地用地性质如下:

2.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旅游商业用地,土地批租年限为 40或50 年,由于各地鼓励投资的政策不同,有些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模式,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。

3.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的综合类用地性质,一般适合于度假酒店、度假公寓等旅游房产建设。住宅用地纯住宅类酒店式公寓、别墅,土地批租年限为 70 年,本身属于房地产开发性质,可以按照商品房模式分割销售。住宅用地性质,一般适合于服务式公寓、度假公寓、度假别墅等旅游房产项目的建设。转自21世纪房车网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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